关于严明纪律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4日发布人: 来源:纪检监察处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

2023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崇廉尚俭、文明祭祀的社会环境,确保清明假期风清气正,不断推进清廉校园创建行动,现就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职

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节日期间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带头激浊扬清、移风易俗,抵制不良风气,践行“绿色文明祭扫”理念,展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好形象。

二、严守纪律规矩,把纠“四风”树新风落到实处

各级领导、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祭扫工作规定,严守纪律规矩,严禁在祭祀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严禁使用公车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游玩、探亲访友;严禁使用公款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风景名胜区等场所;严禁违规报销个人祭祀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严禁借走亲访友之机公款吃喝、餐饮浪费;严禁违规收送名贵土特产、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礼品礼金卡券;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严肃监督执纪,确保风清气正

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本部门廉洁过节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四风”舆情反映、问题线索等情况,及时报告。校纪委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对清明节期间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对顶风违纪典型案例一律公开通报曝光、严肃处理,以严明的纪律筑牢纠治节日“四风”的坚固“后墙”。

举报电话:0371—65821070(校总值班室)

65821034、65821086(校纪检监察处)

举报邮箱:hnshxyxf@163.com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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